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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进非户籍人口城市落户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号:  

国家发改委日前透露,将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并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其中,落实放开落户限制、保障同城同待遇等政策成为重点。

发改委表示,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方案。这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未来将进一步摸清改革障碍和工作短板,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地。

据了解,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发改委介绍,未来将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以及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促进有条件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市民化等方面,取得的实质性成效等方面加大力度,推进政策取得实效。

发改委进一步明确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进一步推进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支持和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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