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煤矿企业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日前,我市(晋城市,下同)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化解煤炭产能过剩,力促煤炭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截至2015年底,我市煤炭库存达255.12万吨,同比增长44.85%。特别是9#、15#高硫煤产能比例增长较多,成本与价格严重倒挂,导致全市12个高硫煤生产矿井全部亏损,处置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十分艰巨。煤炭行业整体面临产能过剩、能源需求增速下降、生态环境约束增强等多重压力。
为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今年我市将依法淘汰关闭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减量置换退出一批、依规核减一批、搁置延缓一批,严控增量,主动减量,优化存量。今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引导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在化解产能的基础上,我市还将在开拓市场空间下工夫。要求煤炭企业按照“精准对接、精细服务、上下联动”的思路,采取灵活的营销组合策略,主动走出去和用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对接,实现产品、价格、流向最优配置,扩大市场份额。严格执行价格协商机制,抱团取暖,合作共赢,坚决打击扰乱市场、恶意竞争行为。推动同区域、同主体积极建设配煤中心,坚持适销对路,丰富煤炭产品品种,提高煤炭产品质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实现“卖产品“向“卖商品”转变。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现代煤炭市场交易体系,构建由市场决定的煤炭价格机制,使煤炭价格更加能够反映煤炭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
我市还将引导煤炭企业、煤层气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产运销协同调度指挥、人财物协同资源整合的横向信息沟通机制,强化成本管理控制,严格费用支出,严控非生产性资金支出,严控低效益项目投资。并加大对开采3#煤层煤矿支持力度,扩大不同煤层配采面,启动边角煤复采回收工作,提高煤矿生存竞争能力,力争实现全年地方煤矿原煤产量达4060万吨以上,煤层气地面开采达到3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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